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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並不是只有花錢

在台北市若想要買適合育兒的房子,考慮合理的屋況與學區交通後,算算需負擔的房貸所造成的現金流,大概等於養育2、3個孩子所需的現金流量。原本有經濟條件能養3個孩子的家,揹了房貸之後頂多只夠養1個。 這樣的換算方式有點籠統且殘酷,但微觀來看,這種邏輯對多數人都容易理解:過高的房價,確實可以扼殺新生命的機會。 孩子養育成熟大概要20年左右,之後可以請他們為自己想想辦法。但房貸恐怕都是要繳30年才會放過你。所以要說買房子比養孩子更花錢,我也是同意的。然而說因為沒有錢,所以不敢生孩子,這命題描述方式,不太精準。 首先是:人要先夠有錢了,才會明白「錢不能解決的問題」比較多,也比較難。當一個人愈有錢之後,錢的力量也就愈不如那人本身的強,所要面臨的問題層次才會提升。 說沒錢就是唯一問題的,正因為還沒有錢,所以也還不懂另一層級的難題,會是些什麼。 生養孩子所增加的負擔當中,錢是比較能被明確計算的小事。做父母的情緒勞動,與時間的支出增加,才是難以評估的成本所在。 父母本身的時間價值愈高,育兒成本就會愈高。社經地位達到了愈高位階才開始斟酌育兒的父母,在這方面的無形成本,就會愈高。 從這點來看,晚婚趨勢與少子化,兩現象就是有連動的。 因為文明的發展,把人的經濟成熟年齡往上升了:經濟條件愈是充分的人,相對成本也愈高,動機可能就愈低。 生養孩子,對父母造成的額外勞動付出,差不多等同於另外兼一份全職工作。 所以「沒錢不敢生」的問題,可以換句話來說: 如果把育兒所增加的勞力付出程度,拿去兼另一份全職份量的工作,收入應該可以大大提升,至少是1.5到2倍的程度。 但這份心力若拿去育兒的話,收入不會因此增加,因為投入的那些勞力成本是用來養一個新的生命。孩子不會給你兼職收入,還要額外對孩子多花錢。多付出了勞力,不止沒賺更多錢,還要多增加花費。 所謂的「沒錢不敢生」欠缺的那份錢,我想就不是指需要花在孩子的費用,而是要替自己贖身的錢。贖身,就是脫離眼前所見的經濟困境。 已經決定不生孩子的人,大概也不會想要透支自己去兼兩份正職收入。那種透支的疲勞太離譜,要只憑「替人打工」、「增加收入」這種理由,很難讓人願意犧牲到這種程度的。 也只有明白這一切付出,都是為了要養育自己孩子的人,才有意願這樣透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