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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手擱置的記憶

要離開了,才開始整理堆積在這裡的一切,生活過的痕跡。 一個抽屜裡塞滿了收據、票根、名片……記錄了人事時地物的各種紙片,依照時間順序彼此覆蓋成一堆。 大致規律的日常,回到住處只放空,休息過後再回到重複的動線。這堆零碎的紙片,夾帶了穿插在每日重複中的獨特瑣事,在流逝的日子裡被我隨手擱置,持續累積,直到我終於有時間將它們翻出來。 紙上紀錄的訊息不多,但每件都是獨一無二的,我很容易就能想起沒有被記載的部分。 我一張一張閱讀,在過往的時間裡遊走,然後一張一張銷毀。 真的很喜歡的,就再保存起來,跟我一起搬走。

媽很妙:關於生日

「兒子,生日快樂,即將邁入三十而立......」 一早收到媽送來的Email,她是電腦新手,最近才剛學會用電子郵件。 以往媽都是直接打電話給我,祝我生日快樂,要我記得犒賞自己一下。 不過,她總是在「農曆」的生日打給我,讓我每次接到電話都很錯愕。 上禮拜,媽問:「電腦上的月曆有標一個生日,是誰的?」 我:「喔,我的。」 媽:「是喔,是這個月喔?」 我:「嗯,國曆的。」 媽:「哇~兒子,你要三十歲了呢。」媽喜悅的表情不知算是高興還是在調侃我。 我:「還沒啦,29而已。」 媽:「生下來就要算一歲了呀。虛歲就是三十嘛。」 我:「待在肚子裡那一年,不能算啦...」 媽:「算啦,就三十嘛。」 ...... 就這樣,我29歲了,媽的兒子30而立了。

原來還沒死

說起來,有好一陣子了 我的視覺僵硬 我的聽覺污穢 我的嗅覺冷淡 我的觸覺乾癟 我為此困惑了很久,想不通 只好大膽假設自己已經死了 我在墓園找到寫了自己名字的位子,恍然大悟 躺進去,為自己終於回到歸宿感到欣慰 過不久,開始輾轉反側 我的觸覺溫潤 我的嗅覺熱烈 我的聽覺清澈 我的視覺活躍 啊,我 原來還沒死

五月玫瑰

在清新的夜裡低調綻開 用整夜的青春鋪墊相見的期盼 在還未見到陽光升起的前一刻,將它採下 用驟死的花製成的香,會永遠散發等待情人的魅惑 花兒等待的情人,不會來 幻滅前的死去,是永遠的美麗

時間沒有完全浪費的

今天與朋友聊天時,我說的一小段話 時間沒有完全浪費的 即使在最不值得的時間裡,我也可以找到不能取代的東西 如果我可以選擇,我還是會選擇不要 但,我已經花下去了,也得到了 那就是我的

電子產品的合理壽命(個人電腦篇)

家裡的電腦,已經過六歲大壽了。 換算成人類年齡,該是超過六旬的老人家,是我家電腦世代裡最長壽的一台,目前運作很順暢,可喜可賀。 這台電腦的主版、記憶體,是大學時用土匪價買來的。所謂土匪價,就是利用新品「一買進就馬上貶值」的不成文慣例,買進別人剛買到就急著脫手的二手新品。 記憶中,在Win95、98那一段電腦硬體新陳代謝的高峰期,電腦很難用過三年。因為效能需求與作業系統翻新太快,電腦也跟著換很快,不跟著市場節奏換機,就要忍受龜速的時間消耗。以當時電腦的價格,配上短短的壽命,真的很傷錢。 那時,聽到公家機關對電腦設定的汰換年限是六年,用不滿六年不能報銷買新,我還對被迫使用古董電腦的公務員感到不平。很多電腦兩三年就壽終正寢,還是不能報廢,只能堆在倉庫等年限到,強迫用滿六年一點也不合理。當時我是這樣想。 後來我很納悶,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這類家電一用十幾二十幾年不成問題。電腦用到第二年就開始慢,愈來愈慢,慢到主人氣死為止。少數人會重灌系統、DIY硬體更新的比較吃香,不會的人只好抱怨機器難用,學不到DIY技術只好鍛鍊心性。 但,動不動要花時間重灌、花錢採買升級,一點也不經濟,遠不符合一個好家電的標準。在那個時代,大家對電腦的寬容太大,放任它又貴又短命,再用價值低,很不環保。 幸好這情況有改變,近幾年硬體的升級需求比較不迫切,CPU時脈逐漸接近物理瓶頸後不再往上升(改往多核、低時脈發展),而且最普遍的作業系統WinXP在市場上存活了很久,減緩了硬體的汰換需求,個人電腦終於有機會撐久一點了。 我那台六歲多的電腦是P4_2.0G,大四那年完成組裝,最老的零件有十年,最新的零件也有四年,健康狀況良好,符合我對「家電」的基本期待。

無傷大雅之惡

颱風天,雨很大,沒放假,要上班。 一早出門就是大雨,下整天,到下班還沒停。 我的傘被偷走了,我在公司的置傘架翻翻找找,沒有被其他傘埋住,是被偷了。 可能同層樓的同事去吃飯,借走了,吃完大概會拿回來,也可能不回來。我現在就要回家,不想等。 可能有人早上沒帶傘,現在要用就隨手拿走了。大雨明明早上就開始下了,不帶傘,大概是覺得氣象局說的都是假的,颱風也是假的,嚇不倒他的。 不然,就是自己的傘被人偷了,就忿忿不平、心安理得的偷了我的。 一邊找傘,一邊想像各種可能的同時,先後有幾個同事問我怎麼了。 我說,不知道誰借走了我的傘。 他們都說:喔,那就找一把看起來像是沒人用的傘,先借去用吧。 嗯,好,我知道我的傘為什麼不見了。 颱風天,被偷傘的人怎麼回家?淋雨走回家,很有型。 為什麼要用偷,不用買?因為臨時買不到?被偷的人就買得到? 因為傘很便宜,借一下無傷大雅? 買傘的錢,可以搭一趟小黃回家唷。想回家又不爽買傘,可以搭小黃啊。 用冠冕堂皇的理由取得心理的平衡,叫別人替自己的方便買單,一點格調都沒有喔。 我在辦公桌放了預備傘。不過,不是為了防止傘被偷的。